中空玻璃檢測設備執行標準
點擊次數:3442 更新時間:2011-12-20
中空玻璃檢測執行標準 中空玻璃國家標準 本標準參考英國標準BS5713:1979《中空玻璃技術要求》,ASTM E546-88《中空玻璃結霜點測試方法》和JIS R3209-1998《中空玻璃》標準。 本標準是在原國家標準GB/T 11944-1989《中空玻璃》和GB/T 7020-1986《中空玻璃測試方法》的基礎上修訂的,并將兩標準合為一個標準。本標準與GB/T 11944-1989和GB/T 7020-1986 的主要技術差異為: ---中空玻璃重新定義。包括了膠條式中空玻璃; ---中空玻璃常用規格、zui大尺寸采用了BS 5743:1979的規定; ---中空玻璃尺寸偏差采用了JIS R3209-1998的規定; ---中空玻璃密封性能增加了對5mm+9mm+5mm厚度樣品的技術要求; ---露點試驗中對露點儀與玻璃的接觸時間參照了ASTM E546-1988和JIS R 3209-1998標準進行了具體規定。 ---增加了對密封性能試驗、露點試驗、氣候循環耐久性試驗的環境條件要求; ---耐紫外線幅照性能增加了對原片玻璃的錯位、膠條蠕變等缺陷的要求。結該項試驗的環境條件不做要求; ---將氣候循環耐久性能各高溫耐久性能分開進行判定。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,同時代替GB/T 11944-1989和GB/T 7020-1986。 本標準由中國建材工業協會提出。 本標準由全國建筑用玻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。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:秦皇島玻璃工業研究設計院。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:中國南科技控股(集團)股份有限公司、東營盛明玻璃有限公司。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李勇、劉志付、嵇書偉、高淑蘭、董鳳龍、王立祥、李新達。 本標準發布于1989年12月23日。本次為*次修訂。 5、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中空玻璃的規格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包裝、標志、運輸和貯存。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、冷藏等用途的中空玻璃。 2、規范性應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不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版適用于本標準。 GB/T 1216 外徑千分尺( neq ISO 3611) GB 9962 夾層玻璃 GB/T 9963 鋼化玻璃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 17841 幕墻用鋼化玻璃與半鋼化玻璃 JC/T 486 中空玻璃用彈性密封膠 3、術語各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 中空玻璃 Sealed insulating glass unit 兩片或多片玻璃以有效支撐均勻隔開并周邊粘結密封,使玻璃層間形成有干燥氣體空間的制品。 4、規格 5、要求 6、 材料 中空玻璃所用材料應滿足中空玻璃制造及性能要求。 5.1.1玻璃 可采用浮法玻璃、夾層玻璃、鋼化玻璃、幕墻用鋼化玻璃和半鋼化玻璃、著色玻璃、鍍膜玻璃和壓花玻璃等。浮法玻璃應符合GB 11614的規定,夾層玻璃應符合GB 9962規定,鋼化玻璃應符合GB/T 9963的規定,幕墻用鋼化玻璃和半鋼化玻璃應符合GB 17841的規定。其他品種的玻璃應符合相應標準或由供需雙方商定。 5.1.2密封膠 密封膠應滿足以下要求: 7、 中空玻璃用彈性密封膠應符合JC/T 486的規定。 (2)中空玻璃用塑性密封膠應符合有關規定。 5.1.3膠條 用塑性密封膠制成的含有干燥各波浪型鋁帶的膠條,其性能應符合相應標準。 5.1.4間隔框 使用金屬間隔框時應支污或進行化學處理。 5.1.5干燥劑 干燥劑質量、性能應符合相應標準。 5.2尺寸偏差 5.2.3中空玻璃兩對角線之差 正方形和矩形中空玻璃對角線之差應不大于對角線平均長度的0.2% 5.2.4中空玻璃的膠層厚度 單道密封膠條厚度為10mm±2mm.雙道密封外層密封膠層厚度為5mm~7mm(見圖形1),膠條密封層厚度為8mm±2.0mm(見圖2),特殊規格或有要求的產品由供需雙方商定. 5.3外觀 中空玻璃不得有妨礙透視的污跡、夾雜物及密封膠飛濺現象。 5.4密封性能 20塊4mm+12mm+4mm試樣全部滿足以下兩條規格為合格L1)在試驗壓力低于環境氣壓10Kpa±0.5Kpa下,初始偏差必須 ≥ 0.8mm;(2)在該氣壓下保持2.5后,厚度偏差的減少應不超過初始偏差的15%. 20塊5mm+9mm+5mm試樣全部滿足以下兩條規定為合格L1)在試驗壓力低于環境氣壓10Kpa±0.5Kpa下,初始偏差必須 ≥ 0.5mm;(2)在該氣壓下保持2.5h后,厚度偏差的減少應不超過始偏差的15%.其他厚度的樣品供需雙方商定. 5.5露點 20塊試樣露點均 ≤ -40度為合格. 5.6耐紫外線照射性能 2塊試樣紫外線照射168h,試樣內表面上均無結霧或污染的痕跡、玻璃原片明顯錯位和產生膠條蠕變為合格。如果有1塊或2塊試樣不合格,可另取2塊備用試樣重新試驗,2塊試樣均滿足要求為合格。 5.7氣候循環耐久性能 試樣經循環后進行露點測試。4塊試樣露點 ≤ -40度為合格。 5.8高溫高濕耐久性能 試樣經循環試驗后進行露點測試。8塊試樣露點 ≤ —40度為合格。 6、試驗方法 6、1尺寸偏差 中空玻璃長、寬、對角結和膠層厚度用鋼卷尺測量。 中空玻璃厚度用符合GB/T1216規定的精度為0.01mm的外徑千分尺或具有相同精度的儀器,在距玻璃板邊15mm內的四邊中點測量.測量結果的算術平均值即為厚度值. 6.2外觀 以制品或樣品為試樣,在較好的自然光線或散射光照條件下(見圖3),距中空玻璃正面1m,用肉眼進行檢查。 6.3.1試驗原理 試樣放在低于環境氣壓10Kpa±0.5Kpa的真空箱內,其內部壓力大于箱內壓力,以測量試樣厚度增長程度及變形的穩定程度來判定試樣的密封性能. 6.3.2儀器設備 真空箱:由金屬材料制成的能達到試驗要求真空度的箱子.真空箱內裝有測量厚度變化的支架和百分表,支點位于試樣中部.(見圖4) 6.3.3試驗條件 試樣為20塊與制品在同一工藝條件下制作的尺寸為510mm*360mm的樣品,實驗在23℃±2℃,相對濕度30%~75%的環境中進行.實驗前全部試樣在該環境放置12h 以上. 6.3.4試驗步驟 6.3.4.1將試樣分批放入真空箱內,安裝在裝百分表的支架中. 6.3.4.2 把百分表調整到零點或記下百分表初始讀數. 6.3.4.3 試驗時把真空箱內壓力降到低于環境氣壓10Kpa±0.5Kpa.在達到低壓后5min~10min內記下百分表讀數,計算出厚度初始偏差. 6.3.4.4 保持低壓2.5h后,在 5min內再記下百分表的讀數,計算出厚度偏. 6.4 露點試驗 6.4.1 試驗原理 放置露點儀后玻璃表面局部冷卻,當達到一定溫度后,內部水汽在冷卻點部們結露,該溫度為露點。 6.4..2 儀器設備 6.4.2.1 露點儀:測量管的高度為300mm,測量表面直徑為50mm(見圖5) 6.4.2.2溫度計:測量范圍為-80℃~30℃,精度為1℃ 。 6.4.3試驗條件 試樣為制品或20塊與制品在同一條件下制作的尺寸為510mm*360mm的樣品。試驗在溫度 23℃±2℃,相對溫度30%~75%的條件下進行。試驗前將試樣在該環境條件下放置一周以上。 6.4.4 試驗步驟 6.4.4.1 向露點儀的容器是注入深約25mm 的乙醇或丙酮,在加入干冰。使其溫度冷卻到等于或低于—40℃并在試驗中保持溫度。 6.4.2.2 將試樣水平放置,在上面涂一層乙醇或丙酮。使露點儀與該表面緊密接觸,停留時間按表4的規定。 6.4.4.3 移開露點儀,立刻觀察玻璃試樣的內表面上有無結露或結霜。 8、 耐紫外線輻照試驗 6.5.1 試驗原理 此項試驗是檢驗中空玻璃耐紫外線輻照性能,照射后密封膠如果有有機物、水等揮發物,通過冷卻水盤可以把這些物質吸附到玻璃內表面。并檢驗試樣在紫外線輻照下膠條蠕變情況。 6.5.2 儀器設備 6.5.2.1 紫外線試驗箱:箱體尺寸為560mm*560mm*560mm,內裝由紫銅板制成的150mm的冷卻盤2個(見圖6) 6.5.2.2 光源為MLU型300W紫外線燈,電壓為200V±5V,其輸出功率不低于40W/m2,每次試驗前必須用照度計檢查光源輸出功率。 6.5.2.3 試驗箱內溫度為50C℃±3℃。 6.5.3 試驗條件 試樣為4塊(2塊試驗、2塊備用)與制品在同一工藝條件下制作的尺寸為510mm*360mm的樣品。 6.5.4 試驗步驟 6.5.4.1 在試驗箱內放2塊試樣,試樣放置如圖6,試樣中心與光源相距300mm,在每塊試樣中心表面各放置冷卻板,然后連續通水冷卻,進口水溫保持在16℃±2℃,冷卻板進出口水溫相差不得超過2℃。 6.5.4.2 紫外線連續照射168h后,把試樣移出放到23℃±2℃溫度下存放一周,然后擦凈表面。 6.5.4.3 按照6。2觀察試樣的內表面有無霧狀、油狀或其他污物,玻璃是否有明顯錯位、膠條有無蠕變。 9、 氣候循環耐久性試驗 6.6.1 試驗原理 此項試驗是加速戶外自然條件的模擬試驗,通過試驗來考驗試樣耐戶外自然條件的能力。試驗后根據露點測試來確定該項性能的優劣。 6.6.2 儀器設備 氣候循環試驗裝置:由加熱、冷卻、噴水、吹風等能夠達到模擬氣候變化要求的部件構成(見圖7)。 6.6.3 試驗條件 試樣為6塊(4塊試驗、2塊備用)與制品在同一條件下制作的尺寸為510mm*360mm未經6.5試驗的中空玻璃.試驗在溫度23℃±2℃,相對濕度30%~75%的條件下進行. 6.6.4 試驗步驟 6.6.4.1 將4塊試樣裝在氣候循環裝置的框架上,試樣的一個表面暴露在氣候循環條件上,另一表面暴露在溫度環境下,安裝時注意不要使試樣產生機械應力. 6.6.4.2 氣候循環試驗進行320個連續循環,每個循環周期分為三個階段. 加熱階段:時間為90min±1min,在60min±30min內將箱內溫度升高到52℃±2℃,其余時間保溫。 冷卻階段:時間為90min±1min,冷卻25min后用24℃±3℃的水向試樣表面噴5min,其余時間通風冷卻。 制冷階段:時間為90min±1min,在60min±30min內將溫度降低到-15℃±2℃,其余時間保溫. zui初50個循環里zui多允許2塊試樣破裂.可用備用試樣更換.更換后繼續試驗.更換后的試樣在進行320次循環試驗. 6.4.4.3 完成320次循環試驗后,移出試樣,在23℃±2℃和相對濕度30%~75%的條件下放置一周,然后按6.4測量露點。 10、 高溫高濕耐久性試驗 6.7.1 試驗原理 此項試驗是檢驗中空玻璃在高溫高濕環境下的耐久性能,試樣經高溫高濕及溫度變化產生熱脹冷縮,強制水汽進入試樣內部,試驗后根據露點測試確定該項性能的優劣。 6.7.2 儀器設備 高溫高濕試驗箱(見圖8):由加熱、噴水裝置構成。 6.7.3 試驗條件 試樣為10塊(8塊試驗、2塊備用)與制品在同一工藝條件下制作的尺寸為510mm*360mm,未經6。5和6。6試驗的中空玻璃,放置在相對濕度大于95%的高溫高濕試驗箱內,在箱壁和隔板之間連續噴水,使溫度在25℃±3℃~55℃±3℃之間有規律變動。 6.7.4 試驗步驟 6.7.4.1 試驗進行224次循環,每個循環分為兩個階段 加熱階段:時間為140min±1min,在90min±1min內將箱內溫度升高到55℃±3℃,其余時間保溫。 冷卻階段:時間為40min±1min,在30min±1min內將箱內溫度升高到25℃±3℃,其余時間保溫。 6.7.4.2 試驗zui初50個循環里zui多允許有2塊試樣破裂,可以更換后繼續試驗。更換后的試樣再進行224次循環試驗。 6.7.4.3 完成224次循環后移出試樣,在溫度23℃—2℃,相對濕度30%~75%的條件下放置一周,然后按6.4測量露點。 7、 檢驗規則 7.1 型檢驗分類 7.1.1 型式檢驗 塑式檢驗項目包括外觀、尺寸偏差、密封性能、露點、耐紫外線輻照性能、氣候循環耐久性能和高溫高濕耐久性能試驗。 7.1.2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包括外觀、尺寸偏差。若要求增加其他檢驗項目由供需雙方商定。 7.2 組批和抽樣 7.2.1 組批:采用同一工藝條件下生產的中空玻璃,500塊為一批。 7.2.2 產品的外觀、尺寸偏差按表5從交貨批中隨機抽樣進行檢驗。 對于產品所要求的其他技術性能,若用制品檢驗時,根據檢驗項目所要求的數量從該批產品是隨機抽取。 7.3 判定規則 若不合格數等于或大于表5的不合格判定數,則認為該批產品外觀質量、尺寸偏差不合格。其他性能也應符合相應條款的規定,否則認為該項不合格。若上述各項中,有一項不合格,則認為該批產品不合格。 8、包裝、標志、運輸和貯存 8.1 包裝 中空玻璃用木箱或集裝箱包裝,包裝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。每塊玻璃應用塑料或紙隔開,玻璃與包裝箱之間用不易引起玻璃劃傷等外觀缺陷的輕材料填實。 8.2 標志 包裝標志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,應包括產品名稱、廠名、廠址、商標、規格、數量、生產日期、批號、執行標準、且應標明“朝上、輕搬正放、防雨、防潮、防日曬、小心破碎”等字樣。 8.3 運輸 產品可用各種類型車輛運輸,搬運規則、條件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。運輸時,不得平放或斜放,長度方向與運輸車輛運動方向相同。應有防雨措施。 8.4 貯存 產品應垂直放置存在干燥的室內. 北京時代新天科貿有限公司 :/57754803 | |